各管理區,場直各單位,機關各部門:
《紅衛農場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管理辦法》已經農場第十五屆五次職工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紅衛農場有限公司土地競價承包方案
黑龍江北大荒農墾集團紅衛農場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
紅衛農場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農場)土地承包、流轉、競價發包等土地經營管理行為,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上級政策有關規定,結合公司(農場)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農場)轄區內的所有耕地,包含一年一發包的正常發包地、五荒地及長期固定地。
二、土地承包制度
(一)正常發包地繼續實行“基本田貨幣化、經營田市場化”的土地承包制度,土地承包合同一年一簽訂。
(二)原承包人超過勞動年齡時,須退出所承包的土地,由管理區將土地面向市場重新發包。同等條件下,職工承包的土地可由其在公司(農場)務農的子女優先承包經營。
(三)五荒地及長期固定地按合同約定履行,到期后納入公司(農場)正常發包地管理。
(四)建立土地承包資格審核制度。公司(農場)根據承包人以前年度合同履約、清欠還貸、農業技術措施執行、信訪等情況進行土地承包資格審核,對欠費不交、不按公司(農場)規定執行等失信的種植戶,管理區有權收回土地,另行發包。
三、土地承包的原則
(一)堅持市場價格導向原則。土地承包費高者優先,在價格相同時,原承包人承包優先;
(二)堅持合理配置資源的原則。土地資源配置、收費優惠政策向本場職工居民傾斜。
(三)堅持有序流轉原則。不允許種植戶私下轉包、轉租土地,土地確需流轉的,須經公司(農場)批準后流轉。
四、土地承包程序
(一)每年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在規定的期限內原(新)承包人向管理區提交下一年土地承包申請書,不提交申請書的視為不再承包土地;
(二)公司(農場)對土地承包申請人進行土地承包資格審核,對審核不合格的承包人不予發包土地;
(三)管理區按照土地承包管理辦法發包土地,并上報公司(農場)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審核;
(四)審核合格后,管理區負責將土地承包信息錄入系統,按規定組織承包人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并繳納土地承包費。
五、土地競包辦法
土地競包工作嚴格按照公司(農場)土地競價承包方案執行,詳見附件。
六、土地流轉辦法
(一)正常發包地
1. 當年計劃內耕地在合同期內不允許轉包、轉租。合同存續期間,發生簽訂合同農戶死亡等無法履行合同的情形,可由其符合條件的合法繼承人與公司(農場)簽訂補充承包合同;
2. 在規定期限內,承包人向管理區提交土地承包申請書,過期不提交申請書的原承包人,視為不再繼續承包土地,該宗土地由管理區面向市場競價發包;
3. 由管理區、財務管理部、城鎮管理辦公室等單位(部門)對土地流轉原承包人各類欠款、貸款償還等情況進行審核,原則上不允許“欠債流轉”,各部門審核通過后報公司(農場)分管領導審批,最后由公司(農場)主要領導簽批后方可流轉;
4. 管理區根據需要流轉的土地情況,將擬流轉土地位置、面積等信息在管理區公示欄進行公示;
5. 擬承包土地者向所在的管理區提交土地承包申請書;
6. 公司(農場)相關部門審核擬承包人資質,確定競包人名單;
7. 管理區結合實際,按照管理區土地競價承包方案召開競包大會;
8. 地上附屬物由原承包人與新承包人協商定價或由管理區協助聘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作價;
9. 競包成功者與原承包人簽訂地上附屬物流轉協議書;
10. 新承包人按照公司(農場)規定上繳土地承包費(含競包費)及其他應收款;
11. 新承包人與公司(農場)簽訂土地承包合同。
(二)五荒地及長期固定地
五荒地及長期固定地在合同期內需要流轉的,須經公司(農場)審批同意后方可流轉,且僅允許向具有本場戶籍的人員進行流轉。流轉程序如下:
1. 由原承包人向所在管理區提交土地流轉申請書;
2. 由管理區、財務管理部、合規風控部、城鎮管理辦公室對承包人流轉申請書進行審批并在申請審批單上簽署單位(部門)意見;
3. 管理區上報公司(農場)分管領導及主要領導審批;
4. 經審批后,原承包人須到公司(農場)財務核算中心交納土地流轉費10元/畝;
5. 原承包人夫妻雙方與新承包人夫妻雙方持相關證件到公司(農場)合規風控部簽訂土地流轉協議書;
6. 公司(農場)收回原承包合同,并備案新簽訂的土地流轉協議書。
七、基本田享受資格審核辦法
基本田貨幣化是指基本田不再以具體的耕地進行落實,而是以貨幣的形式發放補貼。
(一)享受資格條件
1. 有農場戶籍、在勞動年齡范圍內(男年滿18-60周歲,女年滿18-50周歲,以身份證為準)、在場內長期居?。ㄒ荒暌陨希┣液炗喭恋爻邪贤姆N植戶。
2. 雖屬以上范圍,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職工居民,不得享受基本田貨幣補貼政策:
(1)2016年1月1日以后新落戶的人員;
(2)有工資性收入的人員(含已退休人員,包括集體工、家屬工、五七工、靈活就業退休人員);
(3)已在農村分配有責任田或生活田的落戶農民;
(4)已經承包五荒或長期固定地、林地、草原、水面等資源或從事畜禽、漁業養殖人員;
(5)從事工商運建服及其它非農產業業戶;
(6)戶口或勞動關系在農場,但不在農場長期居住、在外工作(打工)、在校就讀的人員;
(7)義務兵(待復員后從事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方可享受基本田貨幣補貼政策);
(8)拘留、拘役、戒毒、服刑等違反國家法律人員。
(二)申請及審核辦法
建立基本田申報制度,在公司(農場)規定時間內擬享受基本田人員未到指定地點申報基本田的,視為自動放棄基本田享受資格;以前年度中斷享受基本田人員,按照新增人員標準審核。
1. 申報。報名截止時間為3月底(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擬享受基本田人員須本人攜帶戶口本、身份證、長期居住證明、農行卡等材料到所在管理區進行申報,管理區將基本信息錄入基本田申報系統中,過期不申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在規定的申報時間內,本人因身份證消磁、丟失或住院等特殊情況不能按規定錄入系統信息的,向管理區提交補錄申請書和住院病歷等證明材料,情況屬實的,另行安排系統信息補錄時間。
2. 管理區審核。管理區作為基本田第一審核責任單位,須嚴格按照基本田享受資格有關規定對申報人員進行審核,經管理區初步審核后再報公司(農場)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審核。
3. 公司(農場)聯審。公司(農場)成立基本田享受資格聯合審核小組,由合規風控部牽頭,成員為人力資源部、財務管理部、人民武裝部、農業發展部等單位(部門)。合規風控部負責審核土地承包情況,協查非農產業業戶情況;農業發展部負責審核林地資源、畜牧養殖、草原、水面經營情況;人力資源部負責審核工資性收入情況;人民武裝部負責審核義務兵情況。各單位(部門)審核合格后,由合規風控部匯總審核信息,確定符合條件的擬享受人員名單。
4. 公示。將初審合格的擬享受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結束無異議的,方可進行系統驗證。
5. 系統驗證。經審核合格的擬享受人員須到管理區大廳進行系統信息驗證,驗證合格后發放基本田補貼(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八、有關規定及考核辦法
(一)管理區作為土地承包合同的具體承辦單位,要嚴格按照公司(農場)土地承包政策的有關規定審核承包人資質,與承包人簽訂公司(農場)統一文本的土地承包合同,并報公司(農場)合同管理部門備案。該工作納入年底績效考核。
(二)管理區須確保合同簽訂的真實性,即實際種植人、土地面積、圖斑號、地號、作物等信息真實無誤;嚴格禁止代簽合同行為,一經發現違規行為,公司(農場)將對管理區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三)管理區及交費大廳負責土地承包人、基本田申報人信息采集的人員,須認真核對承包人、基本田申報人身份、戶口本原件等各類信息,避免代簽、代報現象發生。因核對不認真,導致代簽合同、代報基本田給農場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農場)將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責任。
(四)管理區須對承包人的承包經營情況進行監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該承包人土地承包權,收回土地重新發包:
1. 承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的;
2. 承包人未按期全額繳納土地承包費及其他應收款的;
3. 拒不償還公司(農場)應收款的;
4. 承包人私下轉租、轉包土地以及代簽、掛簽合同的;
5. 承包人不能按照公司(農場)農業質量效益方案進行生產,嚴重違反農業污染防治、秸稈禁燒、耕地保護、安全生產等規定的;
6. 承包人私自撂荒土地的;
7. 承包人用土地承包合同進行抵押貸款、融資的。
(五)重新發包的耕地,地上附屬物限期由原承包人自行處理,過期不處理的,造成的損失由原承包人自行承擔。
(六)承包人未經公司(農場)批準,私自水田改旱田的,一經核實按水田標準收費,取消下一年度土地承包經營權。
(七)承包人未經公司(農場)批準,私自撂荒部分土地的,一經核實按原合同面積收費,取消下一年度土地承包經營權。
(八)管理區須按照公司(農場)有關規定,嚴格落實基本田政策,不允許私自擴大享受范圍,公司(農場)將對管理區把關不嚴、違規操作等行為進行嚴肅處理,并由相關責任人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管理區要成立土地承包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管理區土地競價承包方案必須經公司(農場)相關部門審核后方可實施。
(十)凡是土地承包權收回重新發包的土地,管理區必須面向市場競價發包,并嚴格執行競價程序。在競價過程中,因工作人員違規競價發包造成不良后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十一)公司(農場)要成立土地承包工作監督檢查組,由合規風控部牽頭,成員為紀委、黨委工作部、農業發展部、財務管理部、工會、人力資源部等部門,每年分階段對管理區土地承包合同簽訂、土地流轉、競價程序等方面進行檢查。在檢查中發現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公司(農場)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附件
紅衛農場有限公司土地競價承包方案
根據農場有限公司土地承包有關規定,為保證土地承包競價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公司(農場)和種植戶的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范圍
按公司(農場)土地承包管理辦法規定,因承包人不符合承包條件、不履行合同約定、合同到期收回、違反農場有關規定等不符合繼續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權收回,需重新發包的土地。
二、競價規則
(一)將當年經營田承包價格作為競價底價。在此基礎上,由競包人進行競價,競包過程中,承包人每次競價不得低于10元/畝,且以10的整數倍進行競價。
(二)競包者須在管理區發布競價公告后7日內向所在管理區申報競包土地地塊,并向公司(農場)繳納競價保證金10元/畝。
(三)競包者須按時參加競包大會,未競包成功的,公司(農場)在三日內無息返還競價保證金;競包成功的,可將競價保證金轉作土地承包費;同一地塊的所有競包者無人參與競價的,全部競價保證金均不予退還;競包成功者未按要求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或未繳納土地承包費的,土地另行競價發包,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四)原則上每一競包地塊至少有兩名以上競包者,但同一地塊僅有一位競包者時,經公司(農場)批準后,可實行簡易競包程序,由管理區競價發包工作組按照競包方案有關規定對競包者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合格的承包人按自行競價一次處理,繳納競價承包費10元/畝,競包檔案材料必須齊全。
三、競價程序
(一)成立土地競價發包工作組,管理區主任、書記擔任組長,會計擔任副組長,組織協調具體發包工作;工作組成員名單須在公司(農場)合規風控部備案,競價發包工作組應當嚴格執行競價程序。
(二)制定競價方案。各管理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制定土地競價發包實施方案,上報公司(農場)相關部門審核合格后實施。
(三)競包前準備工作。合同到期后在規定期限內,承包人向管理區提交土地承包申請書。
(四)發布競價公告。各管理區在競包大會召開前7日,采用廣播電視、公開欄、信息平臺等方式,向社會公布競價須知。須知內容主要包括公開競價地塊位置、土地狀況、競價規則等相關信息,以及競包人所需證件、證明等材料。
(五)競包人資質審核。競包人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有效證件到管理區資質審核小組進行資質審核,審核合格者,到公司(農場)財務核算中心交納競價保證金。
(六)召開競價發包大會。管理區由專人負責籌備、組織安排會議,根據公告的會議時間,在公司(農場)相關部門的指導下按時召開競價發包大會,并做好相關資料的整理與存檔工作。地上附屬物價格由原承包人與新承包人協商定價或由管理區協助聘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評估作價,評估費用可由新老承包人協商解決。管理區負責督促新承包人與原承包人簽訂地上附屬物流轉協議書,處理好重新發包的土地有關的設備、設施轉讓及資金退繳等方面工作。
(七)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競價發包大會結束后,三日內新承包人向公司(農場)指定的賬戶匯入土地承包費,并按要求簽訂土地承包合同。
(八)備案相關手續。管理區競價發包工作結束后,須將土地競包工作相關的資料裝訂成冊,報到農場合規風控部備案。
四、相關要求
(一)在競價過程中,工作人員違規操作給競價發包造成不良后果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競價收入納入公司(農場)財務管理。
五、組織領導
公司(農場)成立土地承包競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和監督管理區土地競價發包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王滿友
副組長:張國寶 郭 成 隋喜友 郭建國 馬學民
趙玉福 楊 勇
成 員:合規風控部、財務管理部、紀委、黨委工作部、工會、社會穩定辦等部門負責人以及管理區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合規風控部。
職責分工:
(一)合規風控部:負責土地承包競價方案、土地承包合同的審核和備案工作,競包人資格審查工作;
(二)財務管理部:負責競價保證金及土地承包費收繳工作;
(三)紀委:負責競價過程違規操作責任追究工作;
(四)工會:負責審核競價程序,監督民主管理工作;
(五)黨委工作部:負責競價過程宣傳;
(六)管理區:負責競價發包具體工作。
(七)社會穩定辦:負責處理土地競價發包過程中出現的信訪問題。